2012-11-01 (星期四),
筆者應陳理事長之邀,
來到臺南市政府,
參加臺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道路交通事故防制工作圈第5次會議) 筆者當天上午還是要上班,
中午12點,
公事暫告一段落,
把所有東西收好,
約12點多,就直接從高雄市出發囉。 公文上是寫14:30開會,
我差不多是13:45左右抵達臺南市政府。
筆者對於臺南市政府這棟建築物倒是很好奇,
剛開始看覺得好奇特,
真的有那種什麼宗教建築的感覺。
今天就要在這裡上戰場啦,
老實說,
由於是趕鴨子上架,
加上為了準備功課,
昨天只睡兩個半鐘頭,
心裡頭壓力好大~~ 約14:30左右,
和陳理事長碰面,
就一起進會議室囉。 各級單位。 長官們,已經列席。 我們被排第一個,
那就由筆者先作簡報。
以下是簡報的內容。
臺南的部份:
當初立法通過附帶決議事項中。
南北向國道三號南部起點(新化以南)。
同時可直接銜接東西向國道八號。
試辦之後可以一路通往國道三號最南端。
可以造福很多南部當地或者要前往南部的大型重機車友。
個人意見:
國道三號(關廟交流道)起。
至國道八號(到新吉農場)下。
這是單就臺南的部份。為何臺南建議這一段? 因該段無收費站。
無收費方面的複雜問題(遠通部份容後說明) 。
只需更改號誌(上下交流道處),馬上可以上路,阻力最小。 由於大型重機的前牌位置無法如汽車有固定前牌位置區域
(已三讀通過紅牌大型重機廢除前牌懸掛)。
所以遠通集團僅為了大型重機的車牌辨識系統改為後牌辨識要另行設立機器。
無法與現有的汽車前牌辨識系統共用。
單這部份遠通預估要另行花費十三億台幣。
遠通當然是不願意花這些錢而無法與交通部達成共識。
但這個部份是中央單位交通部的權責與地方縣市政府無關。
歐美日的收費都沒有問題,唯獨臺灣有問題?
謹供參考。 這是以筆者個人實際經驗為例,
不能上國道(國三),
還得鑽國道下方的小產業道路,
還要鑽涵洞,
極其荒謬。 在臺南的7-11停下來吃中飯時看到的,
我覺得寫的很有道理,
所以呢,
生活要積極,
因為時間是不等人的。 圖為車友阿衙的寶貝兒子,
已經當神仙很久了,
阿衙非常想念他,
筆者以此借喻,
做任何事,都要及時,
不管是工作、學業、愛情,
甚至於我們現在爭取的路權,
都是一樣。 簡報完畢。 接著由陳理事長上場補充內容。 陳理事長向張局長陳述意見。 陳理事長侃侃而談。 張局長很有耐心地聽著。
原本公文上規定的陳述時間只有十分鐘,
但主席張局長破例讓我們陳述將近三十分鐘,
且中途不打斷。 接著主席張局長詢問,
各單位是否有意見要發表?
或是有什麼問題要問?
本來我以為,
應該是乏人問津。
(畢竟今天我們不是主角,
嚴格來說只是列席旁聽而已。)
不過結果出乎我意料之外,
居然有四位發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與會長官,
對我們持正面肯定的態度。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綜合規劃科也持正面看法,
還兩位喔。 除了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小組稍微有點意見外,
(怕飆車的老生常談)
其餘幾乎對我們都持正面意見。
(其實說實在的,
我個人是覺得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對我們也沒什麼惡意,
怕飆車一語應該也只是職業上的本能反應而已)
之後我們先離席,
他們對我們也很友善。
所以整體來說,
會後各單位的反應,
都非常的好,
這點讓我很驚訝。
最重要的是這一位: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張局長政源,
連他都持正面看法,
這可是大大加分。 當然,
不可能一下子就達陣,
(馬上做出結論)
我看得出來,
這位張局長非常謹慎而小心,
(需有更多的道安數據支持,如減少A1事故)
但先給人家一個好印象,
之後人家才會再度找你談,
試辦的機會也會大增。 如能不費一兵一卒而屈人之兵,
何樂而不為呢?
在此感謝:
陳理事長於簡報後的火力支援,
以及黎大的幕後軍師指導,
(簡報中有部份內容來自於黎大的意見)
讓這次的會議陳述,
取得一個漂亮的出擊。
開會告一段落,
終於可以鬆一口氣,
東西收一收,
準備回家囉。 我回頭望著陳理事長逐漸遠去的身影,
心中不免感慨,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成功呢? 回高雄的路上,
我是邊騎邊想。 無意間過橋時拍的,
這應該是出海口吧,
很壯觀,
騎車就是這樣,
騎車快樂,快樂騎車,
這樣而已,
人生,
也是如此。 不過,
回家之路,
路遙遙啊,
路權之爭,
還有得爭呢。 該努力的地方,
還有很多,
大家彼此加油吧。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力。 車迷們,
我們國道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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